关于加强2025年端午节期间无人机飞行管控的通告
2025-05-31 16:193774阅读
为确保2025年端午节期间全县划龙舟等民俗活动安全有序进行,防范无人机违规飞行引发的安全隐患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—、管控时间:2025年5月31日(农历五月初五端午节);2025年6月8日(农历五月十三)。
二、管控区域:全县范围内,划龙舟活动水域及周边500米空域。
三、管控要求:1.未经公安机关书面批准,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在管控区域、时段内起飞、升放无人机等“低慢小”航空器(含模型航空器、三角翼、滑翔伞等)。2.经批准使用的无人机,必须严格按照许可的飞行时间、高度、区域操作,并主动接受现场监管。3.活动期间,公安机关将启用反制设备对违规飞行行为采取强制措施。
四、法律责任:对违反本通告实施违规飞行行为的,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警告、罚款或扣押设备;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,由公安机关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予以处罚;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五、举报方式:发现违规飞行行为,请立即拨打110或联系辖区派出所举报。 请广大市民及无人机爱好者自觉遵守,共同维护节日安全。特此通告。
余干县人民政府
2025年5月31日
